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组公告(第1号)
时间:2024-10-08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1996 | 发布时间 | 2024-10-08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社区工作者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夏县户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为夏县户籍)或生源地为夏县。
6.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人员;
5.在政法部门留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7.现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违反相关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资格的人员;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的工作经历等,均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方法步骤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
夏县人社局南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8:30—10月25日18:00(工作日工作时间)。
4.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社区网格员,须提供所服务社区及县级社区专管机构出具的网格员聘用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公益岗人员,须提供县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夏县人社局南二楼会议室报名,填写《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属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5.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8:0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报名截止后,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将调整到其他相应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7.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单人单桌,密封试卷,笔试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学、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社会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请关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5)社区网格员,须提供所服务社区及县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网格员聘用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社区公益岗人员,须提供县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员由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组临时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原网站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范围。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也列入考察范围,待体检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社会工作部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材料,由村(社区)、单位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由县社区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由社区服务中心统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由县社区服务中心对此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统筹管理使用。薪酬按照《运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确定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社区岗位服务满3年。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县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59-8533588 0359-8531260
监督电话:0359-85500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夏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