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4-06-05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0834 | 发布时间 | 2024-06-05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县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现将夏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臧孟义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赵涧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金彦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卫红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敏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王秀峰 县林业局副局长
范苏俊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吉国荣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副主任
夏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仲裁工作日常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冯金彦兼任。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