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流程
时间:2024-06-04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申请家庭带家庭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居委会进行申请。
2、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之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初审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社区服务中心审核。
3、社区服务中心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住建主管部门。
4、住建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分送民政、公安部门、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协查。
5、住建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住建主管部门将其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