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
时间:2024-05-30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发放对象
本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再区分老年人为低保和非低保家庭,均按照所在年龄段享受相应补贴。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津贴标准
1.8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70元的生活补贴;
2.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发放标准将根据夏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发放管理
1.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家属持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卡原件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填写《夏县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表》、《夏县领取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承诺书》并提交相关复印件;
(2)村(社区)初审。村(社区)收到申请资料后要及时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领表及相关资料报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乡(镇)民政办或社区服务中心保障服务部审核;
(4)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