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0182 | 发布时间 | 2024-03-15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发﹝2024﹞3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4〕3号)精神,扎实做好夏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充分衔接已有工作成果,有效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圆满完成普查各项任务,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持续为推动夏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文旅融合、实现转型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目标任务
建立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素质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形成全社会的文物保护基本意识。
三、普查范围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对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已登记、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核销,同时调查、登记、认定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调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年代、保护级别、文物分类、保护状况、权属、管理机构等方面。
四、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1.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名录;编制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实施方案,建立普查领导小组并组建普查队伍;做好安装系统软件、积极参加培训、理解并掌握普查工作要求与技术标准等,做好工作开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实地文物调查,对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调查,按照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信息,有效开展测绘、采集、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记录。同时,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实时跟进,及时审定,保障各项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
3.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配合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夏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夏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文物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受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夏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科学领导和组织实施,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县文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底图方面的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县文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存储、数据库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文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古树名木认定方面的事项,由县林业局指导支持;涉及普查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指导支持。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文物普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对接、落实。
(三)组建普查队伍
根据本县的文物普查需要,由文物业务骨干人员组建县级普查队伍,鼓励文物系统年轻人、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参加普查,确保人员配置符合普查工作开展的各种需求,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过文物普查工作,健强文物保护队伍,提升普查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效推进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做好经费保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将文物普查经费列入夏县年度财政预算。加强普查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做好普查管理
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严肃普查纪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六)加强宣传引导
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实施。要充分利用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鼓励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工作。
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