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01-04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0011 | 发布时间 | 2024-01-04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办函〔2023〕67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对《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原《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夏政办函[2022]27)予以废止。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运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县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及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快速行动、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依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2.1 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科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武装部、县融媒体中心、武警夏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防震减灾中心、国网夏县供电公司、夏县移动公司、夏县联通公司、夏县电信公司等部门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部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经理。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3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重要用户接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落实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3 风险防控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县能源局要建立与气象、水利、应急、公安、交通、自然资源、林业、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及时与电力企业共享。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测。
国网夏县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加强对短长期气象预报、设备维护等情况评估。
4.2 预警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能源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县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网夏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等有关情况向县能源局报告。县能源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能源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跟踪和续报事件及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5.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县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5.3 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县级层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各等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4)。
5.3.1 三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事件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随时掌握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4.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3.2 二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事件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根据事件情况,指挥调度工作组和专家立即赶赴现场;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态,指挥各组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4.组织事件信息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5.3.3 一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事件达到启动一级响应标准,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总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进行事态会商研判,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市指挥部未到达现场前,县指挥部按照本应急预案组建事件现场救援小组及应急工作组;
3.调动有关成员及专家先期到达现场,利用现有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故发展事态。
5.4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4.2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组织和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 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灾区负荷恢复 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公安等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企业救援人员。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进一步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协助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对城市交通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大面积停电抢修区域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配置可移动式交通信号设备,避免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交通瘫痪,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人员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配备,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7.3 善后处置
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7.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的乡、村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能源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2.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4.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附件1
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职 责
指挥长
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
副县长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保障全县供电安全;研究夏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秩序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落实县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3)制定、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4)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副 指 挥 长
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能源局局长
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经理
指挥机构
职 责
成 员 单 位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网站开展网上新闻宣传。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恢复中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县工信科局(商务局)
负责组织工业企业电力恢复中应急物资生产保障,配合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必要生活资料的流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管理,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县公安局
负责发生事件区域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协调人员疏散;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救援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督促指导事发地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县财政局
负责电力应急救援工作资金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造成电力设施破坏的地质灾害判断评估。
县林业局
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加快办理电力抢修使用林地手续。
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因电网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指挥机构
职 责
成 员 单 位
县水利局
组织做好农村生活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
协助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协调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公路运输的通行。
县市场监管局
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县卫体局
督导受影响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县指挥部组织协调事件救援救助工作,提出安全预防和救助建议等;负责应急综合协调。
县能源局
负责指导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恢复中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全县发、供、用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配合协调电力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尽快恢复电力生产和供应;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指挥机构
职 责
成 员 单 位
县武装部
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
武警夏县中队
根据需要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工作,及时扑灭电网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县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需要做好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夏县移动公司、夏县联通公司、夏县电信公司
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防震减灾中心
负责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地震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相关媒体记者做好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国网夏县供电公司
在县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开展电网恢复,具体实施辖区内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抢修工作,加强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附件3
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工作组
单 位
主要职责
综 合 协 调 组
牵头单位
县能源局
收集、汇总、报送大面积停电事件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员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国网夏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电 力 恢 复 组
牵头单位
县能源局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做好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
县能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武装部、武警夏县中队、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夏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工作组
单 位
主要职责
社 会 稳 定 组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加强受影响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灾区治安管控;督导受影响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自保电应急启动和临时应急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武警夏县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宣 传 报 道 组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负责舆论引导工作。
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工作组
单 位
主要职责
应 急 保 障 组
牵头单位
县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基本交通运行。
成员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科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夏县移动公司、夏县联通公司、夏县电信公司、国网夏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善 后 工 作 组
牵头单位
县指挥部办公室
做好秩序恢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事件调查,总结分析停电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成员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国网夏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4
夏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三级
二级
一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夏县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用户停电。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自然灾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不足,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20%以上、40%以下。
(3)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者。
(4)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夏县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自然灾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不足,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以上、60%以下。
(3)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应急管理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者。
(4)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夏县电网:减供负荷80%以上。
(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自然灾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不足,夏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60%以上。
(3)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