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3-01339 | 发布时间 | 2023-12-29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办函〔2023〕58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等决策部署,坚决防止各类耕地开发类项目选址不合理、补充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持续规范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提高全县土地整治水平,结合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先补后占,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切实维持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数量和质量并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耕地面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规范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选址,实现土地整治投入多元化、实施模式多样化、途径多种化,提升土地整治水平,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适用范围
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移民搬迁村庄土地复垦项目、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项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低效园地占补平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选址与建设
1.规范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项目选址的刚性约束,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林地管理、湿地、河道湖区等范围开垦耕地;禁止在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等区域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度开垦耕地,对于坡度大于15度的区域,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选址范围,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群众意愿确需开垦的,经论证评估后报省复核认定后方可纳入项目范围。
2.明确项目投资方式。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要结合实际,采用政府投资或政府加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加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权利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项目合同组织实施项目。
3.明确主体权责。项目实施主体承担本项目主体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坚决杜绝补充耕地不实、质量不高、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组织编制项目设计及预算报告,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以及项目预期效益负责,承担项目预期风险。
三、项目运行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现行土地整治规划及相关规划,结合本区域实际,对于拟开展实施项目范围报送自然资源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经自然资源部门或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方可纳入当地后备资源,便于下一步县政府有序安排实施。
(二)施工队伍的确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形式,择优选择项目施工队伍。
(三)加强项目过程监管。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单项工程验收,切实做好项目分类管理、权属调整、动态监测、及时更新等各项工作;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及土地整治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工程实施,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规范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量化质量管控指标,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
(四)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竣工验收前,要依据相关技术规程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数量、质量以及耕地质量等别进行全面认定,并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终验确认。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要按规定做好建设成果移交工作。
(五)开展绩效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对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四、加强后期管护
项目实施完毕后,实施主体要加强后期监管和管护,不仅要保障项目投资的各类设施正常使用,还要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发生,确保补充的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