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夏县2023-2024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应急发〔2023〕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夏县2023-2024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夏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夏县2023-2024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救助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函〔2023〕23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3〕212号)文件精神,结合热博体育官网_热博体育在线¥注册平台app下载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冬春救助对象为2023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必须是已经上报并录入全国自然灾害救灾系统的人员),要把“不受灾不能救助”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底线红线,在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优先做好受灾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二、救助方式
今年的冬春救助实行资金救助,由各乡(镇)储备和发放。
三、救助程序
(一)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县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各乡(镇)制定的实施方案须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3日,各乡(镇)负责指导村结合群众受灾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出需救助群众的救助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需救助人员户主姓名、人数、救助类别、救助资金数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在村公示栏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登记造册,由乡(镇)政府审定;乡(镇)审核无误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2024年1月4日至1月31日,各乡(镇)将救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受灾群众,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的要求,扎实做好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及时送达受灾群众,确保他们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二)安排部署。各相关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制定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的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严格程序。要严格把关,按照有关程序,做好需救助人员和发放金额的公示及发放等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县纪委将依据《关于开展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进行专项检查监督。
(四)健全档案。各相关乡(镇)要严格要求建立本乡镇档案,并督促各村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以备监督检查。
(五)全面监督。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做好救灾款使用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救灾款,保证救灾款发放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夏县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夏县2023年-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 镇 |
需救助 户数 |
需救助 人数 |
金额 (万元) |
备 注 |
1 |
禹王镇 |
34 |
131 |
3 |
|
2 |
水头镇 |
255 |
1125 |
15 |
|
3 |
南大里乡 |
1438 |
5975 |
105 |
|
4 |
裴介镇 |
269 |
1175 |
16 |
|
5 |
瑶峰镇 |
2757 |
12594 |
176 |
|
合计 |
|
4753 |
21000 |
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