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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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政办函〔2020〕14号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夏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都能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工作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通过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助学控辍等途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圆满完成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不断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到2020年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超过省定98%的标准,达到99.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的省定标准。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府职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机制,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摸清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入学情况,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复学。
(二)行政村、驻村工作队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辍学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全力配合乡(镇)、村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三)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教育科技局职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五)学校职责。配合乡(镇)、村做好辍学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做好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县教科局。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学生就近入学,通过分类指导、随班就读等方式,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六)县委平安办、公安等部门职责。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教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七)宣传部门职责。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八)县司法局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指导各乡(镇)、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宣传队伍,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顺利进行。
(九)县财政局职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经费。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控辍保学工作经费。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一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深入商店、餐厅等场所,对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对招用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从事雇佣性的企业和个体户,责令其护送童工回家,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将线索移交县人社局,或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配合人社局,按照《义务教育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加强对企事业、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人务工和经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
(十一)县人社局职责。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全部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责。加强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活动场所,严肃查处KTV、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协助人社局做好开办文化技能培训班工作。
(十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责。根据相关卫生健康工作条例,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监督、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十四)县民政局职责。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帮扶政策,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加大对特困户、低保户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十五)县扶贫办职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协助教科局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和相关技能培训工作。
(十六)县残联职责。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
(十七)团县委、妇联职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氛围。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十八)关工委职责。组织开展志愿和关爱服务行动,促进少年儿童的品行培养;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的结对帮扶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各乡(镇)、村(社区)组织力量每学期初进村入户,以村为单位彻底摸清6-14周岁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辍学学生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为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二)制定方案劝返复学。各乡(镇)要根据摸排出来的辍学生名单和“一生一案”的要求,制定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因学习困难、不因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到位、不因家长或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而辍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设立控辍保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种造成辍学现象的问题。
(三)因材施教留住学生。各学校要对劝返复学的每一个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知识基础、家庭状况、生活和学习上的主要困难,按照“一生一案”给予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的关心、学习上的帮助、心理上的抚慰。要明确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关爱、帮扶、教育责任,让返校复学的学生感受到老师的亲切、校园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增加学校的吸引力,防止再次辍学。
(四)加强辍学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一周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教科局书面报告辍学学生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员、早劝返。教科局每学期组织相关股室分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三次对各校在校学生进行排查统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辍学。
(五)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夏县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行动计划》(夏脱贫攻坚组〔2020〕4号),聚焦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对象,落实扶贫、教育资助、社会救助等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将控辍保学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教科局和学校要制定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社会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考核重点,通过常态化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