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胡张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
时间:2023-12-26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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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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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策 |
本级政府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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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府制定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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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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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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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工作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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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经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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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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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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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决策 |
政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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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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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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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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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各类重点工作规划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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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执行和结果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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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分解;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计划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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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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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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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5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统计站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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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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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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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执行和结果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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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办理答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大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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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和 服务 |
党政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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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简历、联系方式、照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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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构设置 |
乡简介 |
乡简介及特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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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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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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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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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管理和 服务 |
机构设置 |
基层站所 |
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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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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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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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社区) |
名称,概况,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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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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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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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人员招考录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组织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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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年度财政预决算 |
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的决定或批复;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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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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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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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 服务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情况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推进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财政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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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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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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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
及时公开。 |
应急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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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乡镇级政府廉政风险点情况表,乡镇级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
按照法定时间 公开。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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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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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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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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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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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包括提供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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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有关单位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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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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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管理和 服务 |
人口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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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的相关政策,奖励与帮扶,工作推进。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9 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卫计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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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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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网上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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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项办理类别公 开为民服务办事结 果,办事结果要素齐 全、具体(可链接到 山东政务服务网本地 分厅)。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
党政办 有关单位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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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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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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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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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精准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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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 贫困人口退出汇总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扶贫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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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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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 |
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公开。 |
学校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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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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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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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国家免疫计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医疗服务 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14〕2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 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卫生院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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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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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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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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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办理流程、保障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放城乡低保发放花名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办理流程、保障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布特困救助供养花名册;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流程、保障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布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人数统计;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福利补贴发放;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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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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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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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农业农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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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与本地区有关的农业农村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科站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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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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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水利站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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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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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本辖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推进情况,具体宗地流转方、流入方、流转用途、流转面积、流转价格、流转金额,实行流转奖励地方的流转奖励结果等信息。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农经站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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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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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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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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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布医疗救助花名册;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按月度或季度发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花名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本年度救助标准;按月度或按季度公开分配救助款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安排;灾情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况;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花名册、送温暖对象花名册等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征地批复、征地公告自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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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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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垃圾治理等环境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林业站 水利站 畜牧站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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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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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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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美丽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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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本辖区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人居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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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土地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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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土地整治(土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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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农村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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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资金安排、数量,年度完成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扶贫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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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公共资源交易 |
交易公告 |
发布交易预算和交易公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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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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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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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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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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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 |
中标成交公告 |
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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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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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形式的新闻宣传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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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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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本级相关政策解读;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推进及成效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党政办 有关单位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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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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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党政办 有关单位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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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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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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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监督保障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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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政务公开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工作交流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 |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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