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禹王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
时间:2021-09-10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禹王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禹王乡位于县城以西的鸣条岗丘陵地带,青龙河畔,距县城约7.5千米。这里人杰地灵、物华天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夏朝建都的地方,战国七雄之一魏国的都城,治水英雄大禹的故里,素有“华夏第一城”之美誉。
全乡国土面积53.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万亩。全乡16个行政村,3.2万人。南部8村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北部8村地处丘陵。农田水利设施完善,井灌面积达耕地面积的95%,是全县粮食主产乡之一。境内太三路(太原——三门峡)穿乡而过,县乡公路纵横交错,交通便利,自古以来即为商贾贸易重地,每年农历3月22日和9月22日有两次为期6天的古庙会历经千年仍沿袭至今,赶会商贾达七省之多。旅游景区——禹王青台,文化积淀深厚,自古文人墨客多在此题笔留诗,如今更是游人如织,香火缭绕,朝拜英雄大禹的中外游客络绎不绝,在此可真正感悟到根祖文化的精髓,体验到大禹文化的魅力,领略到古代文明的博大。
二、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农村经济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有关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镇容卫生、环境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5、负责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征集兵役、社区服务等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6、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保障老人、儿童、妇女、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教育、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和卫生保健等项工作。
8、指导村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9、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全民、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全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10、负责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节约用水、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12、负责农民的管理工作以及劳动力资源的配备、管理工作。
13、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将其中需要列示的事项一一做成目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乡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四)乡党委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九)按照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禹王镇党委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五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夏县禹王镇党群服务中心、夏县禹王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夏县禹王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29.48万元、支出总计1532.4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1.53万元,上升9.4%,支出总计增加147.54万元,上升10.6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4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万元,占比42.22%;项目支出885.46万元,占比57.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9.48万元、支出总计1532.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31.53万元,上升9.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7.54万元,上升10.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54万元,上升10.65%。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安排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96.4万元,占比51.96%,日常公用经费736万元,占比48.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2.7万元,占4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2万元,占5.31%;卫生健康(类)支出23.68万元,占1.5%;农林水(类)支出682.11万元,占44.51%;住房保障(类)支出32.43万元,占2.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00.22万元,支出决算15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6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99.79万元,支出决算7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其中用于行政运行562.9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73.9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增多和工资普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1.5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2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11.54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增多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义务兵优待30.31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4.59万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乡义务兵人数较2019年增多,且2020年义务兵优待标准较2019年有所提高。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59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增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6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68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2.38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增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32.09万元,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3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减少15万元,降低11.7%;其他扶贫支出348.80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112.1万元,增长47.3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扶贫项目较2019年增长较多;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3.89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117.11万元,减少77.48%,主要原因是2020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较2019年减少较多;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6.4万元,较2019年决算降低0.2万元,降低0.1%。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4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2.43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9.72万元,增长42.8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增多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444.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2万元,奖金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9万元,住房公积金32.4万元;
公用经费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2万元,印刷费1.56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2.32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4.7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劳务费8.5万元,其他交通费0.6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万元,比2019年减少21.3万元,降低21.6%。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费和维修(护)费较2019年减少较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净值为33.87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4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禹王镇秦家埝新建下水道项目、禹王镇中其里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禹王镇秦家埝村新建下水道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执行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建新村排水沟工程,全长1095米;施工过程中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增加经济收入;项目建成后,彻底告别以往那种气味熏天的局面,更好地为群众方便出行、家用汽车停放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禹王镇中其里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26.444万元,执行数为26.4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村中心大街共4400平方米道路进行铺油,施工过程中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增加经济收入;项目完成后,为广大群众及贫困户提供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