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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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政办函〔2021〕75号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夏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县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省、市、县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运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夏县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见附件3
三、计分办法
全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95分,加分项5分),采用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按照具体扣分标准减分,减分上限在评分标准中单独设定。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
四、等次评定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完备、流程高效、衔接紧密、工作有亮点、社会口碑好。综合评分90分及以上。
良好:组织领导有力、制度较完备、流程较规范、无明显短板、有一定特色。综合评分80—89分。
合格:组织领导一般、有基本制度和流程、能按规定完成基本工作、无明显短板。综合评分60—79分。
不合格:组织领导不力、制度不全、流程低效、有明显短板、有负面影响、被多次通报。综合评分60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落实。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选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县考核小组);
(二)县考核小组应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对照考核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并准备考核有关印证材料(见附件3);
(四)县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五)县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综合考核情况,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六、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同时抄报县考核办,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及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措施要在接到通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当年度参加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附件: 1.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被考核单位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清单
3.2021年度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附件1
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共50个)
乡镇(11个):
瑶峰镇、水头镇、裴介镇、庙前镇、胡张乡、禹王镇、尉郭乡、南大里乡、埝掌镇、泗交镇、祁家河乡
政府部门:(27个):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卫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能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正科级事业单位:(10个)
融媒体中心、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温泉疗养院、招商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推进中心、司马光墓文物保护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震减灾中心。
经济组织(2个)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附件2
被考核单位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清单
被考核单位在接到政务公开考核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
一、提供以会议或文件等形式专门研究部署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详情。
二、提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以及完成情况。
三、内部机制建设详情,包括公文属性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解读咨询回应机制、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等。
四、本单位本年度制发非涉密公文详情列表(电子版),按发文字号分类,列表要素包括公文全称、文号、公开属性、牵头起草部门、主动公开公文链接、解读文件链接、是否为非纯文字解读等。列表中,链接应为超链接形式;其他形式的解读,应做出专门标注。
五、26个试点领域和乡(镇)政务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详情,包括受理渠道、受理件数、处理期限、处理结果、涉及投诉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等。
七、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予以特别说明,特别是受到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或被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主站、山西日报、省政府网站、市政府网站正面专题报道的,附情况汇报及印证材料。
八、当年考核通知中规定的其他准备工作及印证材料。
附件3
2021年度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赋分 |
扣分标准 |
加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考核部门 |
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 |
组织领导 |
单位主要领导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情况 |
5 |
机制健全、有工作汇报或调研报告、有批示安排、有会议记录(纪要)、有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以上每缺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查看领导批示件及会议记录(纪要)等 |
县考核小组 |
人员配备 |
有专人分管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
5 |
没有确定分管领导的扣2分,没有明确具体股室和工作人员的扣3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査看分工设置、机构职责等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规划部署 |
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
5 |
没有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扣5分;工作方案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责任分工模糊的,扣2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查看工作方案 |
县考核小组 |
编制目录 |
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 |
3 |
未完成目录编制的,扣3分;目录编制质量不高,要素不全、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目录编制有创新、有特色、社会效果好、有推广价值的加1分。 |
查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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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执行 |
已公布标准目录执行情况 |
4 |
未按已公布标准目录公开的,发现1件, 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网上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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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动 公 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流程、标准等执行情况 |
5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不符合国家有关公开规定的,发现1起,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函询说明情况+根据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论倒查 |
县考核小组 |
年报、网站年度报表提供信息质量 |
3 |
年报、网站年度报表提供信息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未提供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网上检查+上级部门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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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公文 属性认定 |
非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台账管理情况 |
1 |
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扣1分。扣分上限为1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县考核小组 |
|
函复类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
4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1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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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专栏 |
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 |
3 |
专栏信息更新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网上检查 |
县考核小组 |
|
依申请公开
|
函询回复 |
对县政府办公室函询的回复情况 |
3 |
无特殊情况和理由,未按时间、格式等要求回复县政府办公室函询的,每1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县考核小组 |
规范答复 |
对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答复情况 |
2 |
检查本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每1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网上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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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 |
对申请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
2 |
县政府办公室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问题答复不规范的,每1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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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咨询回应 |
解读责任 |
应解读、尽解读 谁起草、谁解读 |
3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作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1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被考核单位按文号顺序提供印证材料 |
县考核小组 |
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解读情况 |
4 |
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的,每1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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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咨询回应 |
解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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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解读(非纯文字解读)占比情况 |
4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不得少于9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
县考核小组 |
发布渠道占比情况 |
3 |
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得少于5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 |
多样化解读质量高,可视性、可感性、传播力强,在县政府网站点击量超过10000的,每1件加0.5分,加分上限为4分。 |
查看县政府网站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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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责任 |
谁定政策、谁做咨询 |
3 |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未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扣3分,咨询服务质量不高的,发现1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
县考核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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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
回应机制 |
5 |
明确回应主体责任;编制应急预案;完善政务舆情收集、报告、回应等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每少1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查看文件、会议记录(纪要)、机构设置、机构职责等 |
县考核小组 |
|
解读咨询回应 |
互动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情况 |
8 |
未按照反馈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转办的政务舆情;未按时间要求回复领导信箱,回复质量不高的每1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8分。 |
- |
根据被考核单位舆情回应情况、反馈情况、县领导批示情况,领导信箱工作台账记录等综合判断 |
县考核小组 |
回应效果 |
5 |
影响重大的政务舆情,24小时内回应;其余应在48小时内回应,并跟进发布权威信息和调查结果。因回应不及时、不得当引发新舆情的,每1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根据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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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监管 政府网站和 |
常态化监管 |
网站新媒体开设情况 |
2 |
未经审批,私自开设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每发现1个,扣2分,扣分上限2分。 |
- |
网上检查 |
县考核小组 |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8 |
未根据市、县政府办公室通报、通知要求整改落实的,有1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8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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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 |
专栏专题专区信息维护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办理情况 |
5 |
因公布内容质量等被网民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中找错留言的,每发现1条扣1分;对网民找出问题答复超时、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1条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根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工作台账综合判断 |
县考核小组 |
综合加分项 |
(一)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可累计),每项加3分。 (二)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被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主站、山西日报、省政府网站、市政府网站正面专题报道的;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或在县级以上大会上点名表扬的,每项加2分。 (三)连续三年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或在县级以上政务公开工作大会或培训会上做过经验交流发言的,加1分。 (四)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加分酌情而定。 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材料 |
县考核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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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1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 (一)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败诉的; (二)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出现严重低级错误被通报或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三)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安全漏洞、非法链接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四)因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妥当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七)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 |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
县考核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