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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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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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地址:夏县东风西街14号
电话:(0359)8533007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罗志华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府采购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四)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
(五)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采购目录。负责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八)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建立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中介超市”,建设中介服务的信用体系,推进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十)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负责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整合优化机构和职责,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十五)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级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