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水利局部门职能
时间:2023-11-27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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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单位地址: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电话:(0359)8532555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韩俊峰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县定重要河库流域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农村居民生活、各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全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广和应用节水新技术,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指导实施全县重要河流及水库、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实施全县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审批县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验收核查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开展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水事纠纷协调,依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