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公安局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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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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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单位地址:夏县东风西街24号
联系电话:(0359)-8536852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薛军峰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搞好以下工作: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保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和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入境出境和外国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宜;
9、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负责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